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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7.63 万!甘肃省静宁县 2025 年农村绿色低碳村庄示范项目重磅启动!

浏览:次    发布日期: 2025-03-27

297.63 万!甘肃省静宁县 2025 年农村绿色低碳村庄示范项目重磅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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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乡村建设和清洁取暖相关决策部署,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加快解决农村居民清洁取暖、清洁炊事、绿色能源开发利用和节能改造等方面突出问题,构建多点支撑的清洁能源消费体系,有力推进农业绿色低碳发展及“和美乡村”建设,增强农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按照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省级农村清洁能源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甘农科发〔2024〕1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编制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基本县情。静宁县属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六盘山片区特困地区和甘肃省23个深度贫困县之一。全县总面积2193平方公里,总耕地148万亩,山旱地占92%。以苹果产业为支柱产业,果园种植面积达百万亩,农作物播种面积124.9万亩。全年经济总产值106亿元,其中第一产业45.02亿元,第二产业14.01亿元,第三产业47.02亿元,2023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1468元。近年来,大力争取各类农村能源项目支持,全县农村能源建设成效显著,广大群众生活用能结构不断优化,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态环境显著改善。

——项目村情况。界石铺镇高堡村位于312国道沿线,辖11社461户1767人,常住人口311户1080人,总面积8.7平方公里,耕地面积5293亩。主导产业为旱作农业、早酥梨,2023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760元,经济收入相对稳定。项目实施点农户居住集中,住房为砖木、砖混结构,面积120-140平方米,主要取暖方式为煤炉+床(炕)+电热毯,大部分农户拥有太阳能热水器1台。项目村基础条件好,村社巷道全部硬化,交通便利,群众建设积极性高。

——农村能源发展存在问题。全县在农村能源建设、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利用等方面做了大量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中央和省市县各级要求相比,与群众企盼相比,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农村居民生活用能范围不广、设备单一,只是简单的使用太阳能、电能等常见型小产品,高质量、高效率的清洁能源产品未得到充分利用;二是新能源、新技术使用积极性不高,多年来,对政府主导推广实施的项目容易接受,且依赖性较强,但对市场销售的大中型新能源产品认知程度低,考虑政府项目支持,不愿也不主动接受利用新产品和新技术;三是节能环保意识普遍较低,农村居民始终习惯传统用能设备,生活废气、露地焚烧现象极为普遍,高效节能、低碳环保、清洁行动的良好习惯没有形成;四是政府主体推动发展清洁能源的措施办法还不够多,只是一味的给予项目投资,政策扶持落实建设任务,调动群众多途径、多类型发展清洁能源的积极性不高。

——实施项目技术支撑有保障。静宁县农村能源办公室现有干部11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7人(高级经济师1人,高级农艺师3人,高级兽医师1人,高级畜牧师1人,中级经济师1人)。单位先后5次被省市农业主管部门表彰为先进集体,组织实施的《“太阳能+清洁炉具”清洁采暖新技术集成与推广利用》获农牧渔业丰收二等奖;组织实施的《静宁县农村生态能源建设及综合开发》和《“畜沼果”生态循环农业技术研究及示范推广》科技成果获得市科技进步二等奖,组织实施的《新型顶水压式农业废弃物秸秆粪便资源化综合利用沼气创新技术示范推广》项目获农牧渔业丰收三等奖;专业技术干部善于创新、参与研究、业绩突出,多次荣获省市先进个人表彰奖励,为全县农村能源建设做出了较大贡献。

二、总体思路

1.项目目标。紧紧围绕乡村振兴和碳达峰碳中和发展战略,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重点,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紧跟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改善、清洁能源转型等发展步伐,以村社为单元集中连片打造绿色低碳、清洁高效、多能互补的用能模式,着力提高清洁能源利用水平和清洁取暖比重,推动农村地区取暖和生活炊事用能向绿色低碳转变,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打造绿色生态宜居的“和美乡村”。在项目示范建设中,采取“财政补助+农户自筹”的方式,示范推广太阳能供暖系统、电采暖设备、太阳能路灯、热管电灶、建筑节能改造等农村节能技术和产品,示范建设一批农村绿色低碳村庄,发挥“光热互补示范+农户”“净化整洁示范+农户”“亮化节能示范+农户”“美化增温示范+农户”“宣传推广示范+农户”的带动效应,形成“多维度新能源利用+农户”的发展格局。

2.主要任务。通过财政补助与农户自筹相结合的方式,在界石铺镇高堡村推广完成居民墙体保温面积5500平方米,安装太阳能光伏路灯186盏(其中在贾河乡高窑村安装120盏),推广太阳能供暖系统55套,配套安装电采暖装置55套,安装热管电灶55台,在项目村开展宣传培训2场200人次以上,制作项目宣传牌。

3.实施方式。墙体保温通过招标统建方式,按设计和标准要求,统一按施工流程组织建设;太阳能供暖系统、电采暖装置、太阳能路灯、热管电灶由县能源办统一采购。

三、项目地点及建设内容

(一)项目地点:界石铺镇高堡村

(二)建设内容: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农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及农业绿色发展,大力开展农村绿色低碳村庄建设,积极示范推广太阳能供暖系统、电采暖装置、太阳能路灯、热管电灶、建筑节能改造等清洁能源产品,提升农村零碳排放发展动能,实现农村地区绿色低碳发展目标,助力“和美乡村”建设。

1.美化增温示范+农户。以优化村庄环境面貌,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强化农户住宅舒适度,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重点,对示范村农户墙体进行节能改造提升,建成同一材料、统一式样、统一风格的墙体保温改造,达到既美化村容村貌、靓丽豁畅的人居环境,又起到农户居住墙体冬保温夏隔热和温馨舒畅的生活感受。

2.净化整洁示范+农户。以实现农村生活用能清洁化、农业发展绿色化为宗旨,为示范户统一配发电采暖装置,示范户须按照要求提前做好室内散热装置及附属配件购置安装等工作。通过室内集中采用暖气取暖,进一步净化室内空气,使农户生活环境更加干净整洁。同时为示范户配发安装高效低排清洁炊事灶具,发挥其低碳环保、节支成本、安全性高的特点,推进炊事用能清洁化发展。

3.光热互补示范+农户。坚持“绿色低碳、节能环保、多能互补”的发展原则,通过财政补助的方式,示范推广太阳能供暖系统,转变农户单一炭烧、柴烧取暖方式,开辟农村新能源利用途径。依托农户现有节能供暖系统,融入现代智能光热互补取暖技术,在屋顶安装太阳能集热装置,建立“太阳能+散热装置”的新能源综合互补技术模式,实现农户用能网上在线监测,缔造农村新能源技术利用新“高地”,推动示范农户构建多能互补的清洁取暖方式。

4.亮化节能示范+农户。围绕建设“和美乡村”,以打造生态宜居村庄为出发点,在巩固现有村庄基础设施条件的基础上,发挥太阳能路灯照明稳定、节能降耗、绿色环保、方便生活的作用。以村庄巷道、活动广场等区域为重点,专门设计安装含有清洁取暖元素的太阳能光伏路灯,方便群众夜间出行,提升群众生产生活水平,补齐村社基础设施短板。

5.培育推广示范+农户。以“多能互补、综合利用、讲求实效”为实施绿色低碳村庄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开展清洁能源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材料的宣传推广。采取集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在项目村举办培训会2场(次),培训农户200人次以上,制作宣传牌,通过展示产品讲性能、发放操作手册讲用途、现场连接装置讲实效,扩大示范效应,营造农户节能降耗、绿色低碳发展的浓厚氛围。

四、资金概算及参数要求

(一)资金概算

静宁县农村绿色低碳村庄示范项目总投资297.63万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140万元,主要用于推广完成居民墙体保温面积5500平方米,完成补助资金74.25万元;安装太阳能光伏路灯186盏(其中在贾河乡高窑村安装120盏),完成补助资金65.1万元;开展宣传培训2场200人次以上,制作项目宣传牌,完成补助资金0.65万元。配套资金157.63万元,主要用于安装太阳能供暖系统55套,完成配套资金106.7万元;安装电采暖装置55套,完成配套资金44.55万元;安装热管电灶55台,完成配套资金6.38万元。

(二)参数要求

1.太阳能供暖系统。采用全玻璃真空管太阳能集热器, 每组50根,共2组,外观设计应符合GB/T17049-2005、GB/T17581-2021、 GB/T33297和GB/T26975的规定要求,全玻璃真空太阳能集热管长度允差应不大于长度标称尺寸L的±0.3%,表面轻微划伤累计长度不大于管长的1/3,开口端吸收涂层颜色明显变浅区应不大于30mm,罩玻璃管的径向最大尺寸与最小尺寸之比不大于1.02,排气管的分离部分长度S≤12mm,玻璃管太阳透射比t≥0.9(AM1.5)。联集管、尾架外表面平整、无划痕、无污垢和其他缺陷;隔热体外观应填塞密实、无明显收缩与隆起;标称采光面积与实际采光面积的偏差应小于±3.0%;集热器空晒或闷晒应无泄漏、开裂、破损、变形和其他损坏;耐压检查流体通道无渗漏、膨胀和变形,能够承受0.08MPa工作压力,最高工作温度应在100℃—150℃,热性能额定效率≥0.57,峰值效率≥0.69;附带必要配件且满足标准要求。

2.电采暖设备。采暖设备为16kW半导体电锅炉,其外观造型美观,表面光滑清洁,无毛边、毛刺,应防锈、防火,机壳外形材质为50D镀锌板(厚度1mm以上),机壳外形尺寸(长×宽×高≥420mm×430mm×800mm),警告语及其他相关标识明显可见;符合国家GB4706.1-2005和GB/T 9254.1-2021规定要求;加热内胆材质为Q345B材质优质钢板,体积(直径≥275mm,高≥540mm),壁厚2mm以上,容水量30kg以上;加热体外部材质为国家304不锈钢;连接电线为耐高温国标铜芯线;调频灵活,方便操作,功率16kW,电压380V,频率50Hz,取暖面积100-130m2,总重量45kg以上。

3.太阳能路灯。主要部件有太阳能板、蓄电池、控制器、灯具、灯杆、预埋件及附属材料,总体设计体现清洁用能、低碳发展等元素,符合DB45/T 2012-2019)、GB/T 50898-2013规定要求;太阳能电池板≥85W高效率A级多晶板;蓄电池为锂电池60AH,使用寿命≥5年;LED光源,功率≥80w;控制系统采用光控+时控;灯杆为圆形矩管,高7米,灯杆下口径150mm,上口径60mm,灯杆壁厚≥2.5mm,表面光滑,不变色,无剥落等现象,使用寿命不低于10年;预埋件使用寿命≥15年。

4.热管电灶。电磁炉炉头:2个;电压:220V,频率50HZ;功率:左炉2000W,右炉3000W;能效等级:1级;面板材质:钢化玻璃面板;调节方式:微电脑触控。

5.室外墙体保温采用B1级聚苯板,厚度5cm,附带耐碱网格布、膨胀钉、保温砂浆、耐水外墙腻子粉、外墙乳胶漆,材料耐潮湿,防火等级高,保温效果好,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五、项目实施计划

静宁县2025年农村绿色低碳村庄示范项目建设期限为13个月,从2024年12月至2025年12月,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24年12月10日至12月31日):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的编报和前期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2025年1月1日至3月31日):落实招标采购,确定供货企业,签订项目建设合同;组织技术干部进村入户宣传政策,开展新能源技术宣传和培训。

第三阶段(2025年4月1日至10月31日):利用7个月时间,完成绿色低碳村庄示范项目建设。

第四阶段(2025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完成项目自查自验,资料整理等工作;形成项目总结并及时申请有关部门检查验收。

六、预期效益

项目建成后,能够增加清洁能源的消费比例,受益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生活质量大幅提升,达到农村节能减排、绿色低碳的目的。

1.经济效益。通过安装太阳能供暖系统、电采暖装置、太阳能路灯、热管电灶,实施外墙保温等节能新产品新设备,项目村户均年节约折合标煤5吨,项目村内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生活质量大幅提升,除去电费,户均年节支取暖成本3500元以上。能够带动周边区域新能源综合利用产业发展,形成农村新能源良性发展格局,推动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2.社会效益。清洁能源新产品代替传统高耗能、高排污取暖用能设备,使受益户冬季生活用能和取暖方式更加清洁、卫生、舒适,提升示范户生活质量和水平。开展农村绿色低碳村庄建设,能够扶持发展壮大一批中小企业,增加不同领域务工岗位,吸纳更多富裕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有利于促进市场秩序健全完善,增强社会经济发展活力。

3.生态效益。通过项目实施,可有效缓解传统取暖方式造成环境污染。示范户可再生清洁能源替代率达到50%,室内空气PM2.5、PM10浓度平均下降50%,项目村年减排二氧化碳600吨以上,乡村生产生活环境进一步优化,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升,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能源办成立农村绿色低碳村庄示范项目技术指导小组,统筹项目协调、组织领导工作,并负责做好项目技术指导、宣传培训。实施乡镇和村两委全力配合县能源办做好具体实施村社、受益农户落实及其他相关工作,项目乡镇选派专人负责落实和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二)促进项目落实。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内容和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县能源办要与乡镇人民政府及时沟通衔接,加强联合督促检查,强化考核力度,从示范户落实、实施质量、项目物资到位情况和宣传培训等方面进行严格考核,强化项目落实。

(三)严格资金使用。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好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遵守财经纪律。确定专人做好材料、设备的调供,管好用好物资,确保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充分发挥项目资金效益。

(四)加强监督管理。坚持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材料供应、统一技术标准、统一跟踪管理、统一专业技术人员施工、统一检查验收,进一步强化项目监管,切实发挥绿色低碳村庄建设成效。

(五)完成绩效评价。严格按照《甘肃省农村能源综合建设示范村项目绩效评价办法》进行绩效评价和考核。